为了在基督徒道路上的引领,神有三方面的供应:我们有圣灵,我们有圣经,加上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。圣经给我看见神对我的旨意;圣灵在我里面启示神的旨意;而身体能将神对我的旨意摆入祂目标的宽阔视野中,并指示出这旨意将维系着我与身体的联结。很可惜,由于我们无法忍受罗马教的专制,就是那与政治搀杂的大一统教会,就刺激我们偏失地全然丢弃神对基督身体的旨意和恩赐。每一个错误都是由于曲解了真理而引起的,这里的真理乃是身体只有一个,并且身体的交通,一直是我得属灵亮光的一个重要因素。我必须知道神的心意,不仅是藉着圣经所告诉我的,也非仅是藉着在我里面神的灵,乃是二者兼而有之,同时也因着我在神家中祂子民中间所处的地位。
我们都同意需要个人的祷告,也需有教会的祷告;同样的,有个人的亮光,也有教会的亮光。有时候并没有人知道我们难处的真情,我们却常从聚会中得到亮光,是我们自己在家中读经时所没有看见的,我们的经历岂不是这样吗?这是什么缘故呢?无疑的,因为教会是神的家,是神的光彰显的地方。在外院子,我们可以靠大自然的光,但在至圣所里,并没有属天然或属人的光,只有神自己的荣光。
在受引导里,交通的原则乃是保罗的生命和职事的根基之一。在使徒行传十三章里,我们看见他和几位弟兄在那里事奉主,圣灵对他们说,「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」。在前面我们曾经说过,圣灵的涂抹乃是为着每一个信徒个人的引导,同样的,扫罗在这以前,最少曾有两次蒙神派往外邦人那里去的个别呼召(徒廿六16-18,廿二21)。但现在这个引导的时机与方式,乃是同时显示给几个人的。路加说:「他们打发他们去了。」但他也说明:「他们既被圣灵差遣。」(徒十三3-4)这里乃是教会和圣灵一同行动,这一位圣灵所发起的,在这一个身体里表明出来。
接着在十五章末了,当他们要出发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去,我们看见保罗和西拉「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」。但巴拿巴出发到居比路去,圣经里没有类似的记载说,这是教会打发他出去的,反而看来好象是个人的行动。这是很重要的原则,因为从这里起,圣经就不再记载他的事了(徒十五36-41)。
过了不久,在特罗亚有一个异象向保罗显现说:「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。」路加这样的描述过后,接着又说:「我们随即想要往……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。」(十六9-10)主常把异象显示给个人,但行动并非根据于单独的个人,而是基于团体同心合意的寻求神。同时在这一段的记载里,看见行动也是从圣灵起头(十六6-7),因着我们随着圣灵行动,我们就发现也正是跟着身体行动。一个异象的真实与否,总是看是否圣灵为它作见证。